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台湾实施无薪假人数下降 去年外籍护工平均月薪2.1万元新台币******
中新社台北1月9日电 台湾当局劳动事务主管部门9日公布的最新无薪假统计显示,实施人数为13499人,较上期减少4993人。其中旅行社、制造业实施人数显著减少。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劳动事务主管部门通报,因应景气影响,涉及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的事业单位为2017家、实施人数13499人,较最近一期公布数据减少644家、4993人。
台当局相关官员受访表示,近两年台湾无薪假实施人数都在年初大幅下修。本期制造业及支援服务业(旅行社)实施无薪假人数分别减少约1700人。
分析指出,由于1月假期多,许多制造业者选择暂停实施无薪假,后续实施情况需再观察,若农历春节后接单恢复可能就不实施,反之会在2月再协商实施无薪假。旅行社则因出入境管制开放,农历春节前需求出现,实施无薪假人数有大幅下修。
台当局劳动事务主管部门9日还公布“移工管理及运用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制造业及营建工程业外籍移工每月平均薪资为3.2万元(新台币,下同),较前年增加1762元,主要受基本工资调升影响;外籍家庭看护工每月平均薪资为2.1万元,年增324元。
台湾缺工严重。调查发现,42%制造业雇主有申请附加移工,其中24%未足额引进,主因是受到疫情影响。外籍家庭看护工每日实际工作时间平均约10小时,假日放假或部分放假者合占49.4%,而选择不放假的主要原因为“赚取加班费”。(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