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金羊网评:以“滚烫初心”奔赴赶考之路******
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怀揣为民初心,根植为民之情,一路乘风破浪、砥砺前行,以“滚烫初心”奔赴赶考之路,为民生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秉持真挚初心,以“时时放不下”之心笃守信念。为民造福是我们的岗位职责所在,也是我们的人生价值所在。从防风治沙的谷文昌到种植绿林的塞罕坝建设者,再到在绝壁上开凿天渠的黄大发,他们心中装着人民,以艰苦奋斗的精神赢得人民的信赖和点赞,为我们留下了永恒且闪耀的精神丰碑,留下了毕生学习、一生追寻的宝贵精神财富。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秉持真挚初心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心系群众冷暖,情牵百姓所念,行向百姓期盼,以“时时放不下”的至诚之心托举群众更加幸福的日子,朝着人民期盼奋力奔跑,和人民群众感同身受、并肩而行。
激发热血豪情,以“事事都上心”之劲拼搏奋进。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党员干部要敢于吃苦做到“不挑活”,要做到知重负重“扛重担”,以不推脱、不懈怠的“满格状态”为民奋斗,以充满温度的关怀、有实效的举措回应群众呼声,做到“事事都上下”“事事抓在手”。前进之路上,必然会面对各种考验,党员干部要有攻坚克难的斗争之志,要有奋斗为民的热血豪情,找准问题的“关键点”,克服工作实践中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困难,以问题的解决解民生之忧、谋民生之利,推动民生事业更上新台阶。
发扬实干精神,以“点滴在心头”之情真抓实干。“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站在历史新起点上,党要有不怕险阻、事必干成的决心和毅力,在为民实践中发扬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实干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扛起岗位责任,以深切之情、务实之举真抓实干,以“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要拿稳接续奋斗的“接力棒”,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一仗接着一仗打,满怀自信走好奋斗之路,昂扬奋发奔赴美好未来,把人民群众的向往逐一实现,助推民生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李俊成)
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