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口腔种植体集采开标 以量换价把种植牙价格“打下来”******
中新网成都1月11日电 (记者 贺劭清)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采11日在成都开标,这是高值耗材集采从医保领域扩围到非医保领域的首次尝试。
本次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以种植体、修复基台、配件包各1件组成种植体产品系统,并根据种植体材质分为四级纯钛种植体产品系统,和钛合金种植体产品系统两个产品系统类别,年需求总量超过280万套。两种种植体产品系统的最高有效申报价统一为每套2380元。
“种植牙是牙齿缺失治疗的最后一步,我们更希望广大患者及时补牙,注意清洁,在80岁的时候每个人都有20颗以上的好牙齿,而不是20颗种植牙。”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种植科主任满毅介绍,种植牙费用的构成主要包括术前检查,种植耗材费用以及医疗服务费用、长期复查随访费用,而今天口腔种植体集采主要是把种植耗材的费用“打下来”。
种植体作为口腔种植的重要耗材,集采降价有助于降低整体价格负担。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表示,此次集采,主流品牌全部中选,这意味着患者今后用到的产品,和现在的产品是一样的。集采落地执行时间预计在今年4月份,大城市大医院15000元一颗种植牙的费用有望在集采落地后下降50%左右。(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