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现场。 谢贵明 摄
宋振卿在论坛上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为两岸合唱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合唱、密切感情、探讨合唱发展及两岸文化交流的良好平台,希望能有更多的两岸同胞相聚在这一盛会。
在本次论坛中,“后疫情时代如何开展合唱”“新时代下,如何接力带动台湾合唱破局?”等话题尤为引人关注,专家们从专业角度剖析、研讨,并与台下合唱团代表进行了互动和展示。
作为本届合唱音乐节的总导演,福建省合唱协会副会长张含弓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作为两岸合唱爱好者交流的重要平台,提供了诸多专业“干货”,通过研讨共同分享合唱带来的快乐与美好,这也是两岸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的体现。
据悉,本届福州合唱音乐节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建合唱协会主办,福州市文化馆承办。(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