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领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湖北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人才引领驱动”。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核心支撑在人才,关键是要坚持人才引领驱动,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发展道路。
近年来,从出台人才发展激励“十六条”,到支持湖北实验室开展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再到首次在全省范围开展“人才服务月”活动……一项项有力举措,正将“惟楚有才”的美誉转化为“人才兴鄂”的现实生产力,“湖北造就人才、人才成就事业”的发展生态已然形成。
踏上新征程,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湖北坚持人才引领驱动,以人才“智高点”抢占发展“制高点”,拉开了以人才之能助力先行区建设的行动大幕。
坚持以用为本,建立以人才核心支撑的科技创新和产业竞争优势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
积极创建武汉国家级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依托在鄂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创新载体,组织广大科技人才开展“尖刀”技术攻关,涌现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才融合发展,是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由之路。
荆门高新区通过引进锂电行业巨头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金成博士、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格林美公司董事长许开华教授投资兴业,带动新宙邦、恩捷股份、科达利等产业链细分领域项目集群落户,形成化工循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3条千亿级产业链。目前,荆门高新区人才总量已近7万人,柔性引进两院“院士”2人,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专家10人。
推进人才发展一体化,赋能区域协调发展
去年12月底,“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人才发展联盟相继揭牌运行,以人才一体化示范引领区域协调发展一体化,增强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鄂州与武汉5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3家,创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8家,引进专家教授612名。黄石联合武汉高校组建12家主导产业技术研究院,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核心专家78名。黄冈与武汉60余所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转化科技成果194项……
湖北隆中实验室与湖北应急产业技术研究院(随州)、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十堰)签订人才发展合作协议,致力促进人才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宜昌、荆州、荆门、恩施积极谋划绘制《宜荆荆恩千亿产业人才地图》,引导人才向区域内绿色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集聚。
完善人才战略布局,把建设战略人才力量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战略人才力量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省制定《关于支持战略科技人才后备力量的若干措施》,从量身定制搭建科研和学术交流平台、周期内给予每人500万元经费支持、提供礼遇和绿色通道服务等10个方面,给予战略科技后备人才“见苗浇水、精准滴灌”式支持。
优化实施省科技创新战略团队项目,将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作为项目遴选重要条件,重点面向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健康等领域,遴选79个科技创新团队,其中35个涉及技术攻关,474名科技人才参与其中。
持续实施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在首批遴选135人的基础上,首次采取“评审制+举荐制”方式,择优选拔第二批110名青年人才,两批次全周期支持资金达1.3亿元。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我省获批1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立项数居全国第4。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成为该领域全国第一份省级层面出台的综合性文件。对标全省重大产业布局,推动建设卓越工程师校企“1+1”实践实训基地。组建省制造业工程师协会,开展全球光电子信息卓越工程师大赛,吸引海内外优秀工程技术人才来鄂创新创业。
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技工院校在校生突破10万人,社会事业人才总量突破6.5万人,全省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层次进一步优化。
放权松绑减负,让人才各尽其用、各展其才
近年来,我省聚焦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纵深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迸发。
——加快放权,向用人主体真授权、授到位。去年,长飞光纤、华工科技、高德红外、人福医药、华中数控、盛隆电气、国创高科等7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授高级职称评审权。
——减少“繁文缛节”,让人才有更多自主支配权。出台“松绑财政科研经费20条”,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行政助理、经费审计师等制度,赋予重点用人单位和战略科技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强化激励,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在湖北自贸区试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奖补政策;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形式;武汉市经开区发布 “人才政策黄金十条”:对战略科技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金资助……
——合理评价,催发人才创新激情。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承接开展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人才评价难题;制定特殊人才举荐认定办法,展示湖北“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开放姿态;在全国率先推行人才动态评价“注册制”“积分制”,构建多元化人才评价制度。
办好人才“关键小事”,塑造以诚待才的人才发展生态
我省从优化人才环境、提供便利化服务等方面着手,涵养“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
去年,首次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人才服务月”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368场次,直接受益97万余人次,推出金融支持人才产品200余款,组织7000余名专家人才参加健康体检,协调解决3000余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筹集人才房源7.5万余套,发放人才房补超过2400万元,人才获得感、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宜昌市健全以“实习求职免费住、就业3年免房租、购房帮忙付首付、购房贷款提额度、公积金还款无压力”为核心的人才低成本易居政策体系,并在全国首创推出在校大中专学生预缴住房储备金制度,受到广大人才热烈欢迎。
眼下,荆楚大地正在成为各方英才心生向往之地、价值实现之地。奋进建设先行区新征程,各类人才奋楫争先正当时。(李婷)
多地发放数万元育儿补贴:能否释放生育潜能,除了发钱还应做什么******
又一地方政府用“真金白银”激发生育潜能。1月11日,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就《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1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3667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9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6333元。
深圳市卫健委指出,适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按照递进式差异化发放育儿补贴,能够有效提振市民生育子女特别是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进一步释放市民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延长人口红利窗口期,让人口红利长期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助推器。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自2021年以来,从省级到市县,目前已有多地探索育儿补贴制度,比较而言,市县的政策措施更细化。从措施内容来看,以现金补贴为主,部分地方还提出了住房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多地探索育儿补贴制度,以现金补贴为主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明确指出,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同月,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强调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这场会议召开次日,四川攀枝花即宣布率先发放育儿补贴金,对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后来,更多地方陆续开始探索育儿补贴制度。
省级层面上,《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探索对生养子女给予普惠性经济补助;浙江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北京明确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此外,湖南、吉林、黑龙江、云南、福建等地均提出通过补贴制度鼓励生育,黑龙江还要求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相较于省级层面的要求,一些地级市及区县则出台了更加细化的措施。除较早探索育儿补贴制度的攀枝花市外,陕西省汉中市对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该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湖北省安陆市对本市户籍人口2021年5月31日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妻,每月补贴200元、400元,直至幼儿年满3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金补贴之上,一些地方叠加探索住房等方面倾斜政策。如,北京市明确,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湖南长沙则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
还有一些保障措施包括,江苏省明确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规定,在该县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安徽省规定,公民接受绝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任远表示,育儿补贴,实际上是一种以经济支持为内容的生育支持政策,“支持生育的政策,包括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种是经济支持,第二种是劳务支持,比如托育托幼机构的建设,第三种是时间支持,比如育儿假、产假等。”
任远同时指出,育儿补贴在不同地区的效果可能不一样,“在经济发达地区,育儿补贴的作用其实是有限的,因为在这些城市中的生育成本、儿童养育、儿童教育的成本都非常高,以及母亲生育的机会成本也非常高,育儿补贴对于生育行为的激励作用不会很高。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生活成本比较低,生育和养育的成本也相对较低,同样的育儿补贴,对于提高生育率的效果可能会更为明显。”
对此,任远建议,需要结合不同地区人们的具体生育需求,根据人们在生育过程中面临的工作-生活、养育、教育等具体困难,来提供相适应的生育支持政策。比如,一些发达城市中,家庭生育碰到的主要困难可能主要是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冲突,女性的职场压力会降低其生育意愿,此外,家庭的小型化使家庭内部育儿有一定困难,因此,对这些地区,可能最主要的生育支持政策要放在托育托幼政策的支持上,以及发挥企业对于工作和家庭平衡的支持作用也很重要。
生育意愿尚未得到满足
深圳市卫健委在此次《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中指出,近年来,我国人口增速持续放缓,结婚率逐年下降,又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生育水平持续走低,人口形势面临重大挑战。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生育水平。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仅为1062万,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1.15,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生育水平,与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的稳定在1.8左右的生育水平相去甚远。
在各地陆续探索育儿补贴制度后,公众更关注“真银白银”补贴后的效果。
其实,少子老龄化的问题在日本、韩国也已存在多年,且两个国家都进行了一定育儿补贴政策。
澎湃新闻近日报道,2022年年末,韩国总统直属低生育及老龄社会委员会公布《人口结构变化应对方案》,将增加育儿假和津贴,并将修改法令使非婚生子女在制度方面不再受到歧视,还将促进移民、外国人和老年人的就业。日本政府则计划从74岁以下人群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抽取资金,从今年起将一次性生育补贴提高到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5940元),较去年增加8万日元。
“日本、韩国生育率的下降,比中国要早,同时中日韩三国在文化上有相似的地方,所以日韩在低生育率背景下提供的生育支持政策,对我国的生育服务和支持政策制定有较大启发。”任远说,从已有的文献看,日本和韩国的生育津贴政策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韩国,“这也反映出生育补贴政策,对于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经济高度发展地区人们生育意愿的支持作用有限。”
任远指出,采取一系列的生育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使一些希望生育但是生育意愿并未满足的人群得到服务和支持,还是可以提高生育水平的,“比如我国的生育意愿现在是1.6到1.9,但是实际生育水平只有1.3,意味着只要通过生育服务和支持,使人们的生育意愿得到更好的满足,我们的生育水平是能够提高的。”同时,任远提出,在更深层次来看,在现代社会的生育文化中,生育的价值本身在逐步减弱,物质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发展,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提高,人们的生育动机在减弱。如果人们本身并不想生育,通过各种生育支持政策来提高生育水平的效果是有限的。因此,对于国家生育政策来说,还需要在生育文化建设上做一些改变,“在计划生育时代,形成了‘只生一个’的生育文化,独生子女一代人认为,生一个孩子是家庭生活的基本形态。在低生育率背景下,这种生育文化需要改变。孩子的经济价值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逐步减弱,我们需要在文化上强调孩子的情感价值、强调孩子作为生命的价值,强调生育和抚育孩子的成长对自身人生成长的价值,通过这种观念上的重新塑造,使人们觉得生育是有意义的,才能提高人们的生育动机,再加上持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改善,才能从根本上使生育动机和生育意愿得到提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